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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奇艺“燎原计划”鼓励创作网络故事片 让青年影人有空间创作长片

“小张,2号机械手出现些问题,麻烦帮忙看看。”下午2点,辽宁沈阳一家半导体公司车间里,组长找到张秒。  “好嘞!这就来。”设备工程师张秒7月刚入职,话不多,行动快,来到机械手前,指尖在控制面板上轻点几下,蹙眉思考一番,再测量偏移距离,修改代码参数……几次尝试后,终于见效。“嗡——”机械手重新启动,精准运行起来。  张秒是今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就读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原本学机械设计制造的他,如今能到这家企业担任设备工程师,负责工业机器人调试工作,离不开专业转换培训。  那是去年底,寒假前,学校辅导员发了一条通知:沈阳新松智能制造职业培训学校开办专业转换培训,即将到学校宣讲,培训内容是机器人示教编程,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报名参加,免费!-->  “去听听!说不定找工作多条路呢。”张秒和几名同学到场后越听越起劲,当场报了名。  每天上午学习理论,下午实操演练。“教我们的老师都是沈阳新松机器人公司的职工,经验丰富。大家边学边练,还操作机器人进行比赛。”张秒说,培训地点和学校距离不近,地铁单程要1个多小时,但他和同学们每天坚持参训,尽管辛苦,却很充实,“放寒假时,我们还在培训班附近合租房子,就为了上课更方便。”  3个月的培训过去,功夫不负有心人,张秒顺利通过机器人示教编程专项职业技能考核,在简历上添上这项新技能,也为自己的就业路添了更多可能。不久后的一次校招,他的简历被企业选中。经过面试,张秒顺利入职,“很感谢这次培训,让我有了更多选择,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工作。”  不同于张秒,今年毕业于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的郑义谋,则是在专业培训结束后,经培训班老师推荐,顺利就业。  郑义谋原本的专业是软件技术,“临近毕业,求职几次碰壁,恰好今年初辽宁省华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来学校宣讲,免费提供短视频创作和全媒体运营培训,我就报名试试。”3个多月的培训结束后,他顺利考取互联网营销师职业证书。  培训班老师还为每人量身定制就业规划、修改简历、推荐就业岗位。“老师推荐我到沈阳飞联智选电商有限公司,当短视频编导。我面试通过,一毕业就上岗了,我们培训班30多人都找到了不错的工作。”郑义谋笑道。  更多职业技能,更多就业可能。2009年开始,辽宁省启动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主要面向因专业限制和技能水平难以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今参训条件逐步扩大,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一边参加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一边考取职业证书。  “我们瞄准产业发展所需,更新设置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青年接受度高的培训专业,开展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高质量精准就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今年,辽宁共确定培训专业27个,依托“就来辽”平台等载体发布培训信息资源,鼓励各市适当调整培训周期,打造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短平快”项目,缩短求职就业周期,并对培训机构给予差异化补贴。  技能照亮前程。辽宁打造“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体系,校企合作联动培训,挖潜扩容就业岗位,不断拓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之路。 【编辑:刘阳禾】

第四届银行保险合作发展论坛召开 共探融合发展之道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第18号台风“桦加沙”9月25日12时前后在广西防城港沿海第三次登陆,14时减弱为热带低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7级(15米/秒)。预计,“桦加沙”将向越南北部沿海移动,强度持续减弱。受台风“桦加沙”影响,9月23日8时至25日17时,广东沿海、广西东部、福建东部、浙江南部、江苏、安徽中部等地降了大到暴雨,广东中西部沿海降了大暴雨,其中广东阳江新合小学394毫米、浙江温州玉壶385毫米、福建宁德虎贝267毫米。珠江流域东江、北江、韩江等主要河流出现2~3米涨水过程,广东东江支流潼湖水、海南沿海文教河、福建九龙江支流洛溪、浙江沿海南官河、江苏射阳河等24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洪水,最大超警幅度1.28米;广东福建沿海有33个潮位站超警0.02~1.57米,其中珠江三角洲江门河三江口潮位站发生1952年有实测资料以来最高潮位。截至9月25日17时,广东潼湖水等10条中小河流维持小幅超警,潮位站已全部退至警戒以下。-->  水利部逐日滚动会商研判台风“桦加沙”影响,重点分析影响区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并“一省一单”靶向预警,维持针对广东的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和针对福建、广西、海南的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3个水利部工作组仍在广东、广西、海南一线指导防御工作。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将洪水防御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滚动开展风暴潮联合预报,精准预报香港、澳门沿海最高潮位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广东省水利厅调度东江白盆珠、新丰江,九洲江鹤地等244座大中型水库拦洪4.07亿立方米,有效减轻下游防洪排涝压力。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万余人次开展水库堤防巡查防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水利部将继续密切监视台风“桦加沙”发展态势和影响,指导地方持续做好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防洪工程体系调度、水库堤防巡查防守、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全力保障人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张燕玲】

“桦加沙”登陆前夜 深圳开放865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中新网山东曲阜9月27日电(李明芮 祁建月)“好客山东·见识齐鲁”——“跟着孔子研学游”推广活动9月27日在山东曲阜举办,以孔子在齐鲁大地的足迹和影响为脉络,以儒家思想的核心要义为灵魂,面向青少年、成年人、银发族、亲子家庭、国际游客等不同群体,创意发布仁智山水、笃学善行、见贤思齐、诗礼传家、德治润心、和美与共“跟着孔子研学游”主题研学产品,串联起齐鲁大地30余处文旅地标。9月27日 ,“好客山东·见识齐鲁”——“跟着孔子研学游”推广活动在山东曲阜举办。李明芮 摄  山东省副省长温暖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山东锚定建设国际研学旅游目的地,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不断丰富全类型研学产品体系,构建梯度化研学目的地体系,打造多层级IP体系,推动全省研学旅游持续扩容提质。举办“跟着孔子研学游”推广活动,对传播弘扬孔子文化的当代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济宁市市长张海波称,该市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借势孔子文化节国际影响力与国庆、中秋两节消费黄金期,以传承创新儒家文化和打造秋季旅游精品为突破,开展“畅游圣地、悦享金秋”文旅促消费活动,打造集文化、旅游、购物于一体的消费盛宴,让游客共享“好客山东·文化济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果。9月27日,“好客山东·见识齐鲁”——“跟着孔子研学游”推广活动在山东曲阜举办。李明芮 摄  活动现场,济宁、淄博、东营、聊城4市分别聚焦儒家文化、齐文化、黄河文化和运河文化开展研学旅游推介,诚邀省外境外游客来鲁研学旅游、文化体验。  据了解,山东作为孔子故里、儒家文化发源地,被列为6个全国首批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省份之一,60家研学单位纳入提升试点,创新策划推出“好客山东·见识齐鲁”研学旅游品牌,打造300余家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全省上下形成了一体推进、百花齐放的研学旅游发展格局。(完)--> 【编辑:刘阳禾】

浙江义乌:鸡鸣阁夜色如画 吸引中外游客打卡

央视网消息:国庆中秋假期临近,今年国庆中秋假期共有8天。为应对假期旅游高峰,交通部门全面启动了保障预案。多地景区也延长开放时间,推出特色体验活动,丰富人们的假期体验。  北京:假期进出京客流将创新高 多举措保出行  北京市交通委预计,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将形成年度出行高峰,日均进出京客流约429万人次。北京市多部门协调联动,通过增加地面公交景区接驳运力、延长地铁运营时间、增加重点区域停车资源等多项举措,服务游客出行。  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泽钧称:“我们围绕着‘七站两场’、地铁八条线路,最晚我们将延时到凌晨2点。目前全市16个服务区28处服务站点已经实现了充电桩的全覆盖,其中有将近四分之一都部署了超级充电桩。”-->  上海:景区推出新玩法 带动文旅消费增长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上海多家景区推出一系列新展览、新玩法。上海某冰雪世界假期将推出上海首届国际雪雕展、中秋雪地花灯、非遗簪花滑雪秀等系列活动,预计假期接待量将突破5万人次,间接带动周边商圈、酒店及文旅消费增长约40%。  上海某冰雪世界品牌营销中心负责人晁培恺称:“我们的三个配套酒店在国庆期间的平均入住率也会达90%左右,预计在10月3号、4号、5号这三天迎来集中满房。”  上海:多家博物馆推出新活动 延时开放  假期期间,多家博物馆也集中“上新”。上海自然博物馆将于10月1日到7日延长开放时间,连续七晚推出主题各异的特别活动。上海天文馆也将延时开放,并开展特色观星活动。  陕西:多家博物馆假期推出“加长待机”服务  陕西多家文博单位近日也发布公告,宣布在双节假期期间实行延时开放、增加门票供应、加强服务保障等措施。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在10月1日到7日每天增加1万张门票,延长早晨和夜间的开放时间,为游客提供“晨游古迹,夜赏文博”的新选择。 【编辑:刘阳禾】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举行国庆76周年招待会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推动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罪犯门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等8件案例作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参考借鉴。-->案例一罪犯门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  【关键词】  暂予监外执行监督 实质化审查 收监执行 检察一体化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当将罪犯病情及病情诊断书作为审查重点,结合罪犯原判决案情和保外就医严重疾病类型,开展实质化审查。要充分运用好实地走访、司法鉴定等方式,发挥检察一体办案优势,凝聚监督合力。  【基本案情】  罪犯门某,男,1986年4月出生,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2023年7月31日,门某因犯诈骗罪被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和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至2027年11月21日止。判决生效后,门某以其患有肺腺癌为由,向和平区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12月11日,和平区法院委托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对门某进行病情诊断,罪犯病情诊断书载明门某“胸水查见肿瘤细胞,为腺癌;肺穿刺为腺癌,为非临床治愈期的恶性肿瘤”。2024年2月7日,和平区法院作出对门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同日,门某在其居住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沈阳市检察院)对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和平区检察院)门某暂予监外执行案进行审查,结合门某犯罪情节、从业经历、病情诊断时间等,发现其患病真实性存在疑点,遂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沈阳市检察院重点围绕罪犯门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开展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是指派法医进行专业论证。经法医对门某病情诊断及复查材料深入审查发现,门某在判决生效短时间内即诊断为肺腺癌,而其5个月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双肺CT检查时未见异常,病情发展进程及部分病情指标异常。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办案人员前往医院调取了门某的全部诊疗档案资料,并与法医全面分析研判。二是组织病情复查。经调查,门某在被诊断为肺腺癌后,一直在某三级医院治疗且在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前一直规律化疗,之后却未再进行化疗,明显不符合治疗规律。法医随即将新提取到的门某血液样本及其病情确诊时肺组织病理标本委托鉴定,进行病情复查。经DNA比对,确定门某血液样本与肺组织病理标本不属于同一人。  监督意见。2024年10月18日,沈阳市检察院将门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线索移送至和平区检察院。2024年11月5日,和平区检察院依法向和平区法院制发《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要求重新核查门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监督结果。2024年12月6日,和平区法院对门某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其暂予监外执行的十个月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同日门某被收押执行。沈阳市检察院经调查,将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相关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5月19日,铁西分局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对相关人员开展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结合罪犯原判案情,对病情诊断进行实质化审查。在办案过程中,应结合罪犯原判决案情和保外就医严重疾病类型,围绕罪犯病情诊断及治疗效果,主动向医院工作人员、监管人员、社区群众等了解罪犯实际病情和日常表现。对病情诊断存疑的罪犯,可以重新组织司法鉴定进行;对病理检材真实性存疑的,可通过DNA比对等方法进行来源鉴定。  (二)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办案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加强与检察技术部门协作,借助专业技术力量提升监督办案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强与检察侦查部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实现联动办案。深化落实“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全程监督。深化协同履职,深挖伪造病情、诊断造假等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九条、第六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案例二罪犯郝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  【关键词】  暂予监外执行监督 虚假证明材料 不计入执行刑期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当将罪犯病情矛盾点和指标异常变化作为审查重点,通过书面审查、对比分析、谈话询问、调取原始检查单据和医疗记录等方式进行深入审查。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并注重深挖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基本案情】  罪犯郝某某,男,1966年10月出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2010年8月10日,郝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刑期至2025年3月31日止。2010年11月25日,郝某某被交付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2013年9月27日、2014年3月25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以郝某某患有高血压Ш期、心功能Ш级等疾病,先后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二个月;2014年5月19日、2014年11月20日,以郝某某患尿毒症终末期等疾病,又先后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2015年5月15日,又依据相同病情,决定对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2017年10月10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以郝某某病情好转、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为由,决定对其予以收监执行。2023年5月8日,郝某某被调监至河南省豫北监狱(以下简称豫北监狱)服刑。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1年9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对河南省第一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中,对在保外就医期间又涉嫌犯罪的郝某某进行了重点审查,发现其尿毒症病发过程异常、与发病前手术病历矛盾,其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存疑,遂指定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罪犯郝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开展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对罪犯郝某某尿毒症病情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调取郝某某保外就医期间的医疗病历、透析治疗记录等医疗卷宗材料,并对其体征进行查看,发现郝某某未进行过肾移植手术,相关指标不符合尿毒症患者特征。在对负责郝某某尿毒症治疗的医护人员询问后发现,郝某某在医生王某某、喻某某帮助下伪造尿毒症治疗病历,查证了其尿毒症病情造假的基本事实。二是对郝某某心功能Ш级病情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对比分析郝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进行肺大泡手术的病例材料,发现在心功能Ш级的病情下基本不具备进行肺大泡手术的条件,心功能Ш级病情存在造假嫌疑。遂进一步询问了负责心脏彩超检查的医生牛某某,发现其为帮助郝某某伪造患有心功能Ш级疾病、篡改心脏彩超检查相关指标的事实。三是对相关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对涉案医生以及郝某某亲友的询问以及大数据关联分析,发现多名监狱民警、鉴定机构人员、社会医院人员在郝某某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存在收受财物后通风报信、伪造材料、不正确履职等行为,已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将相关渎职犯罪线索报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监督意见。2023年5月8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据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纠正罪犯郝某某历次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监督意见。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并通知豫北监狱启动相关程序。2023年7月10日,豫北监狱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郝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的建议。  监督结果。2023年7月18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罪犯郝某某的监外执行期间(共计四年零十二天)不计入刑期。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先后对监狱民警陈某某、张某某、马某某等9人立案侦查,上述人员先后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一)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重点环节、关键人员、证明材料的实质化审查,依法提出监督意见。针对违法保外就医通常存在内外勾结、多人配合的特点,特别是对于多次续保的案件,在监督工作中应当强化关联审查意识,围绕相关罪犯历次保外就医的程序启动、组织鉴定、实地考察、审核把关等重点环节进行审查,对参与评议、汇报、评审、提请、决定工作的重点人员进行逐人审查,从而完整还原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整个过程,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依法提出将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的监督意见。  (二)人民检察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当注重发现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线索。人民检察院在纠正违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应围绕产生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全流程、全方位深挖细查,对可能存在共犯关系的医疗机构人员、鉴定人员以及罪犯亲属等进行全链条查处,最大限度提升监督质效,确保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三十二条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案例三罪犯王某刚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再审改判 重新报请减刑 悔改表现认定  【要旨】  人民检察院对再审改判致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的情形,除改判无罪外,应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及时报请人民法院对罪犯重新裁定减刑。对重新报请减刑监督案件,应全面审查原减刑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综合罪犯犯罪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等情况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对证明罪犯悔改表现的自书材料等证据存在问题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应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基本案情】  罪犯王某刚,男,1980年7月出生,户籍所在地天津市西青区。  罪犯王某刚因与他人共同犯罪,于2012年7月2日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125500.57元,同时认定王某刚构成自首。后同案犯提出上诉,2012年11月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2年12月6日,王某刚被交付天津市津西监狱执行刑罚,后调入天津市李港监狱服刑。2015年3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王某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4月30日,王某刚刑满释放。因被害人申诉,经检察机关抗诉,2024年1月22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王某刚不构成自首,维持原审对其定罪和附带民事赔偿判项,改判王某刚有期徒刑五年,同时认定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刑期自2024年2月2日至2025年8月1日。2024年4月24日,王某刚被交付天津市津西监狱执行刑罚,同年5月15日调入天津市河西监狱(以下简称河西监狱)服刑。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7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天津一分院)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罪犯王某刚再审改判后监狱一直未报请法院重新裁定其原判决执行期间被裁定减去的刑期。天津一分院遂针对该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天津一分院围绕监狱是否应报请重新裁定减刑以及王某刚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开展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是核实监狱报请王某刚重新裁定减刑的情况。经调阅档案、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查明王某刚属于因再审改判致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减刑假释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监狱应当及时报请法院重新作出是否减刑的裁定,但河西监狱未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报请。二是全面审查王某刚原减刑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经审查发现,王某刚系故意伤害犯罪,有二次犯罪前科且系累犯,服刑期间反映其认罪悔罪态度的多份《半年评审鉴定表》、思想汇报等自书材料非同一笔迹书写。三是对王某刚自书材料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审查发现,王某刚2015年减刑考核期内共5份自书材料,字迹不一致。经委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检验鉴定,上述自书材料中的4份非王某刚本人书写。王某刚也无法对其作出合理解释。经询问王某刚及时任管教民警、审阅当年减刑案卷,发现王某刚具有文字书写能力,不存在特殊原因致不能书写的情形。  监督意见。天津一分院调查后,于2024年7月监督河西监狱启动重新报请法院裁定减刑程序。2024年9月19日,河西监狱就拟对王某刚提请减刑九个月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天津一分院经全面审查王某刚原减刑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罪犯王某刚确有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法定条件,于2024年10月17日向河西监狱提出不建议对王某刚予以减刑的检察意见。河西监狱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于2024年11月4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裁定对王某刚不予减刑的意见。  监督结果。2024年12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罪犯王某刚不予减刑。  【典型意义】  (一)人民检察院对于再审改判致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的情形,除改判无罪外,应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及时报请法院对罪犯重新裁定减刑。根据《减刑假释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再审裁判改变原判决、裁定的,原减刑、假释裁定自动失效,执行机关应当及时报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作出是否减刑、假释的裁定。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查阅罪犯档案、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控告申诉等方式,重点审查因再审等原因被改判的罪犯是否存在原减刑裁定自动失效需要报请重新裁定的情况,发现刑罚执行机关未及时启动报请程序的,应依法监督纠正。  (二)人民检察院办理再审改判后报请重新裁定减刑的监督案件,应全面审查罪犯是否符合减刑条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对原减刑裁定依据的证据材料进行重新审查,并考虑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一贯表现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针对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自书材料等证据存在疑问的,可以围绕形成问题原因、能否合理解释、对悔改表现的影响等要素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不能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依法提出建议不予减刑的检察意见。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案例四罪犯王某星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撤销减刑 调查核实 借卡消费 违规“捎买带”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监督案件,应当加强对“借卡消费”、违规“捎买带”等违规违法问题的调查核实,准确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发现减刑裁定不当的,依法监督人民法院撤销不当减刑裁定,对发现的监管民警违规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基本案情】  罪犯王某星,男,1988年12月出生,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老河口市。  2013年3月14日,王某星因抢劫罪被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刑期至2027年7月5日止。2013年4月3日,罪犯王某星被交付湖北省襄北监狱服刑(以下简称襄北监狱)。服刑期间,分别于2016年5月6日、2022年6月27日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八个月、二个月。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3年11月,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下称襄阳城郊院)派驻襄北监狱检察室在与刑满释放罪犯谈话时,发现罪犯王某星在2022年6月27日减刑的考核期内存在“借卡消费”等违法行为,原减刑裁定可能不当。  调查核实。襄阳城郊院以罪犯王某星在已裁定减刑的考核期内是否存在违反监规行为及监狱民警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是调查核实罪犯王某星“借卡消费”问题。审查王某星减刑案卷中计分考核、立功奖惩、评审记录、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材料,发现王某星虽然财产性判项已经履行完毕,但违反罪犯零用金管理要求,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利用罪犯林某某、高某的账号,违规个人消费1.25万元。二是调查核实违规“捎买带”问题。经调查查明,2018年至2022年,罪犯王某星请托管教民警谢某某、黄某某利用管教民警的身份便利,先后多次私自为罪犯王某星传递香烟、茶叶、槟榔、书籍及衣服、袜子等违规物品。三是调查核实罪犯王某星违反亲情电话管理问题。通过复听王某星会见和亲情电话录音,发现王某星违反会见通信管理规定,编造刑满罪犯唐某某为其亲属关系拨打亲情电话,向唐某某打听监外情况及让其亲属在监外找关系携带物品进监的事实。  监督意见。襄阳城郊院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认为罪犯王某星使用他人账户消费、转账,违反了罪犯零用金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1日向襄北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监狱撤销罪犯王某星相关奖励及所获的减刑,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认为民警谢某某、黄某某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物品,于2023年12月25日向襄北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建议纠正处理;认为罪犯王某星存在请托民警传递信件或者物品等行为,不能认定确有悔改表现,于2024年1月24日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提出撤销减刑裁定的意见。  监督结果。襄北监狱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对罪犯王某星给予警告处分,撤销其违法获得的表扬奖励,并集中开展“借卡消费”、违规“捎买带”等违规问题专项清查防范工作。2024年2月2日,襄北监狱给予民警谢某某、黄某某警告等处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于2024年3月26日裁定撤销罪犯王某星2022年6月27日的减刑。  【典型意义】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减刑监督案件时,应当加强对“借卡消费”、违规“捎买带”等违规违法问题的调查核实。既要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也要审查罪犯的犯罪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既要审查罪犯劳动改造、监管改造等客观方面的表现,也要审查罪犯思想改造等主观方面的表现。对“借卡消费”、违规“捎买带”、计分异常、奖惩不适当等违规违法问题,应当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通过与刑满释放人员谈话、复听会见和亲情电话录音、数据对比、查看监控视频等方式,准确认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同时要深挖违规违法减刑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属于其他机关管辖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二十二条案例五罪犯王某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有期徒刑减刑 实际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 先行羁押 刑期折抵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有期徒刑减刑监督案件时,应当准确把握“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期限。实际执行刑期应当包含罪犯在监狱内服刑刑期和送交监狱执行前的羁押期限。对于监狱未考虑罪犯已羁押期限,仅以该犯在狱内服刑期限未达到“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为由不予提请减刑的,检察机关应当监督纠正。  【基本案情】  罪犯王某,男,1993年1月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2021年11月6日,王某伙同陆某因涉嫌强奸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传唤,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0日被逮捕。2022年5月20日,王某被提起公诉,法院因新冠疫情原因决定中止审理。2022年11月22日,王某因犯强奸罪系从犯且未遂,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4年11月5日止。王某同案犯陆某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9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6月20日,王某被交付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执行,后调监至上海市白茅岭监狱服刑。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7月,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军天湖检察院)派驻上海市白茅岭监狱检察室在日常检察中发现,白茅岭监狱以罪犯王某在监狱服刑的时间无法满足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为由,未将其列入拟提请减刑名单。军天湖检察院认为监狱对王某不予减刑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军天湖检察院围绕罪犯王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调取起诉书、刑事判决书、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等原始档案材料,查明王某在被交付监狱执行前,因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法院中止审理、同案犯上诉等司法程序,已被先行关押一年七个月,超过其三年有期徒刑刑期的一半,致使其交付执行后在监狱服刑时间不足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是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减刑案件中“不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实际执行刑期起算点没有明确规定,但监狱以交付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实际执行刑期,不符合刑法中刑期折抵的基本原理,且与假释刑期折抵的做法不一致,应当予以监督纠正。三是对罪犯王某减刑条件进行实质化审查。经审查王某的自书材料、计分考核情况、遵守监规纪律情况、认罪悔罪评估意见表等材料,了解其交付监狱执行前关押期间的表现情况。王某服刑期间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适用减刑。  监督意见。军天湖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罪犯王某确有悔改表现,合并计算送交监狱执行前的羁押期限和入监服刑期限后满足“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要求,符合减刑的条件。2024年7月24日,军天湖检察院向白茅岭监狱书面提出对王某报请减刑的检察意见。白茅岭监狱采纳军天湖检察院的意见,于2024年7月30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对罪犯王某予以减刑一个月。  监督结果。2024年8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王某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后军天湖检察院与辖区内监狱、法院形成类案办理共识,办理3件同类型有期徒刑减刑监督案件,均获法院裁定支持,取得良好办理效果。  【典型意义】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期限,应当包含罪犯在监狱中服刑刑期和送交监狱执行前的羁押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罪犯被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至被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前一直处于人身自由被剥夺的状态,该期限应当包含在刑法规定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期限内,这符合刑法中的刑期折抵基本原理,能够充分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也与司法解释等规定中对假释罪犯计算实际执行刑期时折抵先行羁押期限的做法相协调。检察机关办理该类罪犯减刑时,要对罪犯刑期计算、送交监狱执行前羁押期间表现和狱内服刑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条案例六罪犯田某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没收财产判项 终结执行 确有悔改表现 实质化审查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监督案件,应当准确把握罪犯没收财产判项执行情况与“确有悔改表现”认定之间的关系。没收财产判项的执行应以判决生效时罪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为限,除罪犯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外,不应因罪犯没收财产判项未执行完毕对其从严适用减刑。检察机关应重点审查罪犯是否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情形,保证国家法律在减刑案件中准确适用。  【基本案情】  罪犯田某,男,1987年10月出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2010年6月13日,田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田某上诉后又撤回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6日裁定准许撤回上诉。2010年10月22日,田某被交付陕西省汉中监狱执行刑罚。判决生效后,田某主动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3000元,用以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罚,除此以外法院未查到其名下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2013年4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罪犯田某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后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法院分别于2015年10月12日、2018年6月14日、2021年12月20日对田某裁定减刑一年九个月、六个月、六个月,刑期至2029年10月24日。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9月,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驻汉中监狱检察室(以下简称汉中监狱检察室)收到监狱服刑人员田某来信,称其原判财产性判项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已收到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但监狱以其财产性判项未执行完毕为由拟扣减其相应减刑幅度。  调查核实。汉中监狱检察室针对罪犯田某从严减刑的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对罪犯申诉情况调查核实。汉中监狱检察室及时审查罪犯田某的减刑卷宗,并与监狱沟通,查明法院依据财产刑终结执行的相关规定,对田某裁定为“对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监狱据此认为,田某没收财产判项未执行完毕,故在提请减刑时从严掌握。二是全面审查罪犯减刑条件。经综合审查田某服刑期间改造表现材料,其能够遵守监规纪律,真诚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适用减刑。三是核查罪犯田某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汉中监狱检察室通过向执行法院、罪犯田某所在社区沟通了解、与田某的管教民警和同监区罪犯谈话等方式,结合罪犯田某的终结执行裁定、个人财产申报、狱内消费记录及狱内账户明细等材料,认定田某在判决生效时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田某不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财产性判项执行规定》)第九条,不影响对该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不应从严适用减刑。四是开展类案梳理。汉中监狱检察室及时对在办的同批次案件进行审查,发现了其他5件与田某情况类似的案件,该5名罪犯被判决没收财产,法院出具执行裁定的结论均为“对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监狱同样以财产性判项未执行完毕为由从严掌握提请减刑幅度。  监督意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监狱在未发现罪犯田某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下,以田某没收财产判项执行情况对其从严适用减刑不符合相关规定,遂于2024年11月7日向汉中监狱提出调整田某减刑幅度的监督意见。汉中监狱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将田某拟减刑幅度由五个月调整为六个月,并于2024年11月26日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同时,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汉中监狱对另外5件情况类似的减刑案件一并调整减刑幅度。  监督结果。2025年1月22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田某裁定减刑六个月。此案办理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与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辖区内的两所监狱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对没收财产判项执行与减刑的关系等问题达成共识。  【典型意义】  (一)对于涉没收财产判项罪犯,没收财产判项的执行应以判决生效时罪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为限,未发现其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的,一般不应因其没收财产判项未执行完毕而从严适用减刑。根据《财产性判项执行规定》第九条,判处没收财产的,除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外,没收财产判项执行情况一般不影响对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没收财产判项的执行应以判决生效时罪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为限,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没收财产判项罪犯减刑监督案件时,经审查,罪犯不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法定情形,应提出不予从严适用减刑的监督意见。  (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没收财产判项罪犯减刑监督案件时,应着重审查罪犯是否具有隐匿财产、妨害执行等情形。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实地调查、走访、询问执行地法院以及罪犯户籍地相关部门意见,与罪犯的管教民警和同监区罪犯谈话等方式,结合法院提供的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的材料、罪犯个人财产申报、狱内消费记录及狱内账户明细等材料,对罪犯在判决生效时的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进行实质化审查。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五条、第五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案例七罪犯陈某某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累犯 毒品再犯 减刑从严情节认定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毒品罪犯减刑案件,应当准确把握减刑从严情节的认定。对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应认定罪犯只具有一种减刑从严情节,不应将累犯和毒品再犯作为两个减刑从严情节累加扣减减刑幅度。  【基本案情】  罪犯陈某某,女,1972年1月出生,户籍所在地重庆市万州区。  2013年9月10日,陈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4年10月5日刑满释放。2017年12月12日,陈某某再次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抓获,次日被该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提请批准逮捕。2017年12月26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陈某某于当日被依法释放。2021年6月1日,万州区公安局因发现新证据再次将陈某某抓获后提请批准逮捕,同年6月2日陈某某被批准逮捕。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认定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且系累犯、毒品再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对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予以追缴,刑期至2029年3月15日止。2021年11月17日,陈某某被交付重庆市江北监狱执行刑罚。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4年5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重庆检察一分院)在依法审查重庆市江北监狱拟提请减刑罪犯案卷时,发现监狱以罪犯陈某某系累犯、毒品再犯,具有两个减刑从严情节为由,拟对陈某某分别扣减一个月的减刑幅度。重庆检察一分院认为监狱对陈某某拟提请减刑幅度不当,遂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围绕罪犯陈某某具有的减刑从严情节,重庆检察一分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审查监狱移送的案卷材料。通过审查罪犯陈某某历次犯罪起诉书、刑事判决书、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刑满释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证实罪犯陈某某2013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实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贩卖毒品罪,系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二是审查陈某某减刑案监区民警集体研究记录、监区长办公会记录、减刑评审会记录及监狱拟提请减刑幅度相关材料,了解监狱对陈某某扣减减刑幅度的原因。监狱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减刑假释规定》)第七条,累犯和毒品再犯都是从严适用减刑的情节,陈某某同时具有该两个情节,应当累加扣减减刑幅度。三是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经论证一致认为,参照《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毒品案件纪要》),“对于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被告人,量刑时不得重复从重处罚”,据此规定精神,罪犯陈某某系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在计算减刑幅度时不应作为两个从严情节累加扣减。四是全面审查罪犯陈某某悔改表现。经综合审查陈某某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相关材料,其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适用减刑。  监督意见。重庆检察一分院审查后认为,监狱未考虑到罪犯陈某某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系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的情况,参照《毒品案件纪要》的规定精神,不应认定陈某某具有两个并列的减刑从严情节。2024年5月11日,重庆检察一分院向江北监狱出具了建议调整减刑幅度的检察意见,江北监狱采纳了检察监督意见,对陈某某拟提请减刑幅度由原来的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调整为七个月。2024年5月15日,江北监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罪犯陈某某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监督结果。2024年6月1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陈某某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典型意义】  人民检察院办理毒品罪犯减刑监督案件时,对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应认定为只具有一个减刑从严情节。《减刑假释规定》第七条将累犯和毒品再犯分别作为减刑案件从严掌握的情节。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罪犯减刑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和适用该规定。对于因同一毒品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可参照《毒品案件纪要》中“量刑时不得重复从重处罚”的规定,按照一个减刑从严情节予以适用。对发现扣减幅度不当的减刑案件,应提出监督意见,确保刑罚增减依法有据,发挥减刑激励作用,实现宽严相济。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第三百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  《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九条案例八罪犯陆某某减刑监督案  【关键词】  身份不明罪犯减刑 认罪悔罪 再犯罪的危险 实质化审查  【要旨】  人民检察院办理判决时“身份不明”罪犯的减刑监督案件,应当对罪犯身份情况开展实质化审查。对刑罚执行期间没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能够调查核实清楚且确有悔改表现的,监狱以罪犯身份不明不予减刑的,应当提出可以适用减刑的监督意见。  【基本案情】  罪犯陆某某,男,身份信息不明,自报1995年2月出生,云南省文山州人。  2016年9月29日,陆某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1.06万元,刑期自2016年5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4日止。2016年10月17日,陆某某被交付湖南省网岭监狱执行刑罚,后调监至岳阳监狱服刑。2019年7月3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陆某某减刑六个月,刑期至2026年5月4日止。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发现。2023年2月,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荆剑地区检察院)对岳阳监狱长期未减刑罪犯开展排查,发现陆某某多次提出减刑申请,但岳阳监狱认为陆某某身份不明,2019年后一直未对其提请减刑。  调查核实。荆剑地区检察院围绕陆某某身份不明原因和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核实陆某某2019年以后未提请减刑原因。通过调阅档案材料、询问监管民警、罪犯了解到,陆某某曾于2019年7月31日被裁定减刑六个月,但2021年“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实质化审理意见》)规定,罪犯刑罚执行期间不真心悔罪,仍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且无法调查核实清楚的,一律不予减刑。岳阳监狱以此认为陆某某属“身份不明”,未对其再次提请减刑。二是对陆某某身份开展实质化审查。通过查阅陆某某《入监登记表》、亲情电话记录、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发现有其母亲黄某的相关信息,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亲子鉴定,证明黄某和陆某某确系母子。黄某表示,陆某某系在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农村家中出生,一直未办理出生证明和户籍登记。三是评估陆某某服刑期间表现。通过查阅计分考核记录、获得表扬情况、询问监管民警、同监区罪犯等,查明陆某某自2019年减刑后认罪伏法,遵守监规,服从管教,多次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提请条件。  监督意见。荆剑地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陆某某与黄某血缘关系明确,相关陈述真实,没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且已查证属实,不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不真心悔罪,仍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且无法调查核实清楚”情形,综合其改造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2023年2月20日,荆剑地区检察院向岳阳监狱建议对陆某某启动减刑。岳阳监狱于2023年3月24日以18个“0”临时编号替代公民身份号码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陆某某减刑五个月。  监督结果。2023年4月26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陆某某减刑五个月。同时,荆剑地区检察院联合岳阳监狱赶赴广南县为陆某某办理了户籍登记,获得了公民身份号码。陆某某被裁定减刑后,积极服刑改造,于2025年5月再次被减刑六个月。荆剑地区检察院监督岳阳监狱对另外6名身份不明罪犯进行清查,通过采取人脸识别、指纹比对等方法查实2人真实身份,帮助1名罪犯恢复被注销的户籍,监督撤销1名冒名顶替罪犯的减刑裁定。  【典型意义】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身份不明”罪犯减刑监督案件,对于罪犯身份情况应注重调查核实。通过调阅罪犯档案、查询罪犯通信会见、汇款记录等综合研判罪犯身份的可核查性。对于非故意隐瞒,经调查核实可查明真实身份的罪犯,通过调取户籍信息、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走访有关单位和知情人员,利用人脸识别、指纹比对、DNA鉴定等技术手段确认罪犯身份。  (二)对判决时“身份不明”的罪犯,刑罚执行期间没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且能够调查核实清楚的,不影响适用减刑。《实质化审理意见》第九条,明确了“身份不明”罪犯减刑问题的适用。检察机关在审查“身份不明”罪犯减刑监督案件时,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于刑罚执行期间故意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表明其主观上不认罪悔罪,不能认定确有悔改表现。对罪犯无身份信息但如实陈述且查证属实的,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准确陈述身份信息但能够调查核实清楚的,应结合罪犯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服刑期间一贯表现等因素,综合认定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第九条 【编辑:田博群】

一见·这是总书记心中“很有意义”的一个事业

中新网海口9月27日电 题: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追“风”海南自贸港  作者 尹海明 张月和  “这次来到海南,是我的‘追风之旅’。”在台风“桦加沙”刚走和台风“博罗依”将至的间隙,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许舒博来到海南,27日在海口参加2025年琼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时如是形容此次海南之行。9月27日,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许舒博在海口参加2025年琼台经贸合作交流会。 中新网记者 骆云飞 摄  曾两次来海南的许舒博用“惊艳”来形容海南的发展变化,“我看到的,无论是交通建设,还是其他的基础建设,这些年海南发展非常快”。  快,还体现在直观的数据上。自2018年以来,海南市场主体从75万户迅猛增长到了387万户。琼台合作也踏上快节奏,今年前7个月,海南对台贸易总额同比增长20.4%;截至今年8月,海南累计注册台资企业达2808家。从医疗健康、农产品深加工到现代医疗、国际贸易、高新技术产业,台商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投资质量显著提升。  快速发展的海南,吸引越来越多台商台青关注。此次琼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恰逢海南自贸港今年12月18日全岛封关运作前夕,包括许舒博在内的约150名台商和台青前来抢抓海南封关机遇“风口”。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将为琼台交流合作带来哪些机遇?在同一场合,海南省委常委尹丽波用“三新”来阐述:  ——新机遇。封关运作之后,海南将是全球面积最大的自贸港,成为国际国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有望推动海南成为全球人员、物资、资金、信息等各种流量的巨大磁场。  ——新政策。封关运作之后的政策举措将更加优惠、更加便利,主要体现“三个进一步两个更加”:“零关税”政策进一步升级,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贸易管理更加宽松便利,监管模式更加精准高效。  ——新平台。今年以来,海南先后修订出台“促进琼台交流合作30条”,从经贸交流、实习就业、创新创业、住房教育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成立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台湾青年参与自贸港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台商峰会”更名为“琼台经贸合作交流会”,从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打造琼台合作的桥梁和平台。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将展现不同的风华。”许舒博说,资金往来自由便利、加工增值30%内销免关税等优惠政策,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将为琼台合作创造新的机会。  他进一步指出,海南在农业、旅游、新能源、电商和贸易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相信未来会有更广泛的合作。过去海南的台商大部分从事农业,未来台湾高科技产业和加工制造业可以在海南深化融合。  “台商布局全球,海南是我们一个重要据点。”许舒博认为,海南虽然面积与台湾差不多,但是人口相对少,有广阔的平原陆地和海洋资源,发展空间非常大,给人不一样的未来的感觉。  台湾商业总会约有164万家企业。许舒博表示,希望未来可以与海南精准对接,让台湾产业在海南落地生根,借用海南优势,拓展到整个大陆,并走向东南亚市场。  28日,参加交流会的台商台青将前往海南多地考察,而台风“博罗依”携风雨逼近海南。“再大的风雨,我都要来,我们希望风雨无法阻止台湾与海南的交流。”许舒博说,中秋佳节快到了,“希望我们一起看着同样的月亮,一起望向美好的未来”。(完)--> 【编辑:刘欢】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行国庆76周年招待会

中新网呼和浩特9月27日电 题:探访呼和浩特长城文化博物馆:触摸厚重历史与璀璨文化  中新网记者 张玮  “老师,长城为什么叫长城?”  “老师,长城到底有多长?”  “老师,最早修筑的长城是哪里?”  ……  国庆节前夕,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长城文化博物馆迎来又一批研学团队,孩子们边走、边听、边看,不住地向讲解员提问。  “长城是世界上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建筑遗产。中国历代长城全长超过两万公里,分布在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早修筑的长城是齐长城和楚长城。”“00后”讲解员云丹阳不厌其烦地给孩子们解答着这些问题,嗓子都哑了,心里却乐呵着。  “孩子们有这些问题,说明他们对长城文化很感兴趣,那么这段历史文化就‘活’了。”大学学习旅游管理专业的云丹阳,2024年毕业后来到当时刚建立的呼和浩特长城文化博物馆工作,“我还是很喜欢自己的这份工作。起初学习旅游管理想法单纯,觉得做一名导游‘游山玩水’也不错。毕业后来到博物馆工作,发现‘畅游’在历史文化中让自己更自信了。”图为游客参观呼和浩特长城文化博物馆。 杨玉婷 摄  近日,中新网记者探访了这座以长城文化为主题的博物馆,生动地触摸了厚重历史与璀璨文化。  展厅内,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寒光凛冽,汉代的铁甲戎光赫赫,诉说着长城文化在中国历史中发挥着重要防御脊梁的作用;抗日战争时期,长城沿线的烽火台、隘口,成为军民传递情报、阻击敌对势力的关键据点,古老的“通信系统”在近代战火中被赋予了抗击外敌的新使命,这些“信息基站”见证了跨越时空的智慧。  呼和浩特长城文化博物馆馆长马永乐介绍,博物馆是以内蒙古自治区不同时期长城资源为展示主题,通过中国长城篇、内蒙古长城篇、呼和浩特长城篇、交融汇聚篇、长城保护篇5部分,运用各种展示手段,展现祖国北疆历代长城,勾勒长城两侧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历程。  “赵长城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长城,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保留比较好的一段在包头至石拐公路10公里处。”马永乐向记者介绍,赵长城大约在赵武灵王20至26年修筑。“它迤逦于阴山南麓的群峰丘陵之中,山南是狭长的土默川平原,水草肥美,古代是兵家必争之地。”  马永乐说,内蒙古长城有两大特点:一是长度最长。内蒙古长城的墙体总长度达7570公里,位居全国第一,分布于全区12个盟市的77个旗(县、区)。二是历经的时代最多。内蒙古长城包括战国赵、战国燕、战国秦,以及秦、汉、辽、金、明6个历史时期的8个王朝及政权修筑的长城。图为呼和浩特长城文化博物馆内陈列长城相关展品。 刘清羽 摄  “呼和浩特市地处河套平原东部,万里长城与滔滔黄河在这里紧密握手,因此,多姿多彩的各民族文化也在这里交汇融合。”在呼和浩特长城篇展区内,马永乐放缓了脚步,“呼和浩特长城资源丰富,目前发现战国赵、秦、汉、金、明5个时代的长城,主要分布于呼和浩特市区北侧和南侧的7个县域。”  关于呼和浩特长城的修缮和保护情况,马永乐介绍,2019年呼和浩特新城区实施秦长城坡根底段保护修缮工程,部分段落被列为文物保护重点项目;清水河县明长城小元峁段等纳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相关施工正在有序推进,兼顾保护与开发。  “2023年1月1日,《呼和浩特长城保护条例》施行,使呼和浩特市的长城保护有了更加具体的法律保障。”马永乐说。  博物馆里的互市贸易模拟沙盘是最吸引游客的,长城沿线商贸往来的历史画卷生动呈现出来:茶马互市、骆驼古道上的贸易盛况,讲述着茶叶、丝绸、皮毛等商品流通的故事,见证了民族之间经济与文化的交融共生。  “由于长城关隘独特的地理位置,这里曾被视为中原农耕文明与北方草原游牧文明物资交换的重要枢纽。”在最后,云丹阳向孩子们缓缓道出长城在“万里茶道”中的重要性。图为互市贸易模拟沙盘生动呈现长城沿线商贸往来的历史。 杨玉婷 摄  近年来,“文博热”持续升温,逛博物馆逐渐成为旅游新时尚。呼和浩特长城文化博物馆自2024年10月份开馆至今,已接待游客15000人次。  在马永乐看来,呼和浩特长城文化博物馆是为系统保护、研究和展示长城文化遗产创建了平台,同时呼应公众对长城历史价值的认知需求,助力长城文化与北疆文化的传承。(完)--> 【编辑:刘阳禾】

“赣超”联赛八强淘汰赛:赣州队晋级半决赛

中新社香港9月25日电 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简称“驻香港部队”)新闻发言办公室25日消息,经中央军委批准,9月底,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戚继光舰、沂蒙山舰将执行远海实习任务,其间赴香港组织舰艇开放活动。届时,舰艇停靠驻香港部队昂船洲军港,欢迎市民前往参观。-->  此次舰艇开放活动,开放时间为10月1日及10月2日的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每日8时30分起,已成功预约当日参观票的市民可排队换取纸质参观票,接受安检后进入营区。  开放内容方面,市民可沿指定路线参观戚继光舰与沂蒙山舰,驻香港部队展览中心也将同步面向市民开放。开放对象为香港居民,其中11周岁(含)以下儿童无需预约,但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参观;因参观路线需多次上下舷梯,出于安全考虑,每名监护人仅可带领1名11周岁(含)以下儿童登舰。  本次舰艇开放活动免费预约,市民可关注驻香港部队官方微信公众号“香江砺剑”,点击进入“舰艇开放”程序,按提示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活动采取分时段参观方式,共发放参观票1.1万张。预约程序将于9月27日起正式上线运行,每日10时、15时、20时各放票1次,约满即止。(完) 【编辑:李润泽】

李强会见第80届联合国大会主席贝尔伯克

中新网海口9月27日电 题: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追“风”海南自贸港  作者 尹海明 张月和  “这次来到海南,是我的‘追风之旅’。”在台风“桦加沙”刚走和台风“博罗依”将至的间隙,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许舒博来到海南,27日在海口参加2025年琼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时如是形容此次海南之行。9月27日,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许舒博在海口参加2025年琼台经贸合作交流会。 中新网记者 骆云飞 摄  曾两次来海南的许舒博用“惊艳”来形容海南的发展变化,“我看到的,无论是交通建设,还是其他的基础建设,这些年海南发展非常快”。  快,还体现在直观的数据上。自2018年以来,海南市场主体从75万户迅猛增长到了387万户。琼台合作也踏上快节奏,今年前7个月,海南对台贸易总额同比增长20.4%;截至今年8月,海南累计注册台资企业达2808家。从医疗健康、农产品深加工到现代医疗、国际贸易、高新技术产业,台商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投资质量显著提升。  快速发展的海南,吸引越来越多台商台青关注。此次琼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恰逢海南自贸港今年12月18日全岛封关运作前夕,包括许舒博在内的约150名台商和台青前来抢抓海南封关机遇“风口”。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将为琼台交流合作带来哪些机遇?在同一场合,海南省委常委尹丽波用“三新”来阐述:  ——新机遇。封关运作之后,海南将是全球面积最大的自贸港,成为国际国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有望推动海南成为全球人员、物资、资金、信息等各种流量的巨大磁场。  ——新政策。封关运作之后的政策举措将更加优惠、更加便利,主要体现“三个进一步两个更加”:“零关税”政策进一步升级,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贸易管理更加宽松便利,监管模式更加精准高效。  ——新平台。今年以来,海南先后修订出台“促进琼台交流合作30条”,从经贸交流、实习就业、创新创业、住房教育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支持政策;成立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台湾青年参与自贸港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台商峰会”更名为“琼台经贸合作交流会”,从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打造琼台合作的桥梁和平台。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将展现不同的风华。”许舒博说,资金往来自由便利、加工增值30%内销免关税等优惠政策,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将为琼台合作创造新的机会。  他进一步指出,海南在农业、旅游、新能源、电商和贸易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相信未来会有更广泛的合作。过去海南的台商大部分从事农业,未来台湾高科技产业和加工制造业可以在海南深化融合。  “台商布局全球,海南是我们一个重要据点。”许舒博认为,海南虽然面积与台湾差不多,但是人口相对少,有广阔的平原陆地和海洋资源,发展空间非常大,给人不一样的未来的感觉。  台湾商业总会约有164万家企业。许舒博表示,希望未来可以与海南精准对接,让台湾产业在海南落地生根,借用海南优势,拓展到整个大陆,并走向东南亚市场。  28日,参加交流会的台商台青将前往海南多地考察,而台风“博罗依”携风雨逼近海南。“再大的风雨,我都要来,我们希望风雨无法阻止台湾与海南的交流。”许舒博说,中秋佳节快到了,“希望我们一起看着同样的月亮,一起望向美好的未来”。(完)--> 【编辑:刘欢】

瑞士央行维持政策利率不变

中新社杭州9月27日电 题:中国网文出海进阶:从“卖故事”到“造生态”  作者 林波 孙琳茹  “面对海量的中国网文,我时常感到‘选择困难’。”近日,在2025中国国际网络文学周上,法国推广中国网络文学网站“元气阅读”联合创始人查尔斯·德威道出“甜蜜的烦恼”。9月26日,2025中国国际网络文学周在浙江杭州开幕。 孙琳茹 摄  他的解决方案是“让读者决定”——通过人工智能(AI)等反馈用户需求,再筛选译介内容。  这位2007年就开始“追更”中国网络小说的法国译者,见证了十多年来中国网文从小众爱好到生态出海的蜕变。  从早期《斗罗大陆》等单部作品引发阅读热潮,到如今《诡秘之主》等IP实现动画、影视、游戏多终端开发,中国网络文学正在全球文化消费市场掀起新一轮“中国叙事热”。  特别是在AI加持下,中国网文正在重塑创作和传播的全链条,实现“多模态出海”。  “中国网络文学已实现从‘内容输出’向‘生态出海’的跨越。这一判断在市场中正得到印证。”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主任何弘受访时表示,早期网文出海以文本翻译为主,如今已进阶为IP多终端联动——影视改编、中外合拍作品及海外本土化创作生态的构建,形成全球文化消费新景观。  查尔斯观察到,法国读者中既有对西方流行文化产生审美疲劳、主动寻找亚洲叙事的“探索型”群体,也有依赖平台推荐的“跟随型”读者。“中国网文提供了不一样的叙事营养,满足了部分读者的精神需求。”  更值得关注的是,本土化创作生态正在多国落地生根。  英国青年卡文受中国网文影响,以“JKSManga”为笔名在起点国际开始创作。“我正在将西方与东方的文化元素融合。”  像他这样的海外网文作者正成为连接中西文化的桥梁。  “许多海外观众通过短剧接触并‘反向’寻找原著小说。”查尔斯发现,近两年,这种跨媒介互动极大拓展了中国数字文化的受众群体。在他看来,“网文+网剧”的联动模式正在为中国网文出海开辟新航道。  卡文同样注意到这一趋势:“网文为短剧输出了成熟的叙事模式和节奏感。文字构建想象,短剧提供视觉满足,两者结合形成强大吸引力。”  中国仙侠代表作家管平潮认为,要实现真正的“生态出海”,不能脱离扎实的内容根基。“‘卖故事’是‘造生态’的必要手段,‘造生态’是‘卖故事’的终极目标。”  他以自身创作为例,构建一个宏大的“仙侠宇宙”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通过一部部作品、一个个角色、一块块大陆逐渐拼接而成。“AI解决了出海‘规模’的瓶颈,而从业者对‘品质’的坚守则决定了出海的‘深度’。”  在谈及“网文+微短剧”的融合出海时,何弘认可AI在多模态转化中的潜力。AI技术能够加速将文字IP转化为视觉脚本,甚至初期视频素材,显著缩短了从文本到影视的转化周期,为“网文出海”升级为“IP生态出海”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使多终端、快节奏的全球同步开发成为可能。(完)--> 【编辑:刘欢】